(一)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党校办网页下载并填写《周表审批表》——送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报送党办校办综合科(每周五9:00前)——经党办校办协调批准后方可上周表。
(二)报送《周表审批表》注意事项
1.主持或出席该部门会议或活动的校领导必须提前联系沟通,确定出席时间并已通知到位;
2.表中“校领导签发栏”必须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可注明已电话请示相关领导确认。
3.我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已明确规定: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或者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坚决不开;一般不召开常规活动的协调会,提倡以分工表等形式布置落实具体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控制会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