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2013〕3号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通知》(粤志办发〔2012〕68号)和《关于提供2012年广东教育资料年报高等学校资料的通知》(粤教策函〔2013〕125号)等要求,省教育厅从今年开始组织各高校进行教育资料年报编撰工作,现需我校提供2012年年报相关材料,为切实做好年报材料的供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广东教育资料年报》是广东省编制地方志的重要依据,对系统记载学校发展历程,全面反映学校建设面貌,保存史料,鉴往知来,服务现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并按时按质完成资料年报的供稿工作。
二、成立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广东教育资料年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国彬
副组长:刘志军、孙远雷、苏奕
成员由党办、校办,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继教(公开)学院,国际学院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党办、校办,负责统稿和编审工作。
三、报送资料内容与要求
(一)报送范围
本次要求报送资料的内容是学校2012年度的改革发展情况,内容包括学校介绍、专题资料、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人物表、人物传(撰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
资料全面、观点正确、内容真实、文字精确,按要求对比年度数据,内容无缺项和重大遗漏;体现时代特点和学校主要特色。用第三人称编写。
四、完成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
12月
10日前
将编写的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党办、校办档案室赵莉同志处,并注明撰稿人和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供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对稿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按时交稿。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广东教育资料年报征集要求及分工一览表
2.2012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基本情况、校区一览表
3.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名录表、高校两院院士名录表、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表
(上述附件详见下载)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