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通知》(广外校〔2013〕34号),按照精简、节约、规范的总要求,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经1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2014年拟举办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活动目录(第一批)(简称“学校年度活动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学校年度活动目录包含2014年以学校名义举办的或校级及以上级别的节庆、论坛、展会、学生活动和其他重大活动。
二、各单位内部工作或会议、校级以下级别的活动不列入学校年度活动目录。各单位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未列入学校年度活动目录的节庆、论坛、展会、学生活动或其他重大活动。
三、对列入学校年度活动目录的活动,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计划,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提高活动效率和质量,并尽早确定活动举办时间、举办地点、经费来源、参加人员和出席领导。
四、对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分别向党办校办、宣传部或团委及时报批后方可举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拟举办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活动目录(第一批)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4
年1
月15
日
附件:2014年拟举办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活动目录(第一批)(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