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借用注意事项
1.申请
需要使用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因公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校内单位,须在党办、校办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审核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党办、校办政策法规科办理借用手续。学校证件原件一般不外借。确因公需要使用学校证件原件的校内单位,还须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3.借用
(1)北校区到行政楼223室借用,联系电话:36207004;南校区到校办公楼314借用,联系电话39328037。
(2)个别使用量较大的部门,可由其部门提出申请,批量借用,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3)凡借出复印件或原件,均需使用人签名登记;
(4)凡借出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使用章,写明用途并编号。
4.归还
使用单位借用学校证件原件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学校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如有违反,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单位(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