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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组织流程图

备注:

1.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下简称“两会”)议题主要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提交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确定。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部门可以提出议题,但须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查,并明确签署提交会议讨论的意见(填写《议题申报表》,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或在网上“智慧广外-党办校办系统”中提交申请,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

2.常委会、办公会一般于每周一在南北校区交替举行。原则上以周五上午12:00作为下一周会议议题提出的截止时间。除紧急、特殊情况外,会议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确需临时增加议题,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

申报议题时应明确列席人,列席人原则上由提议校领导根据议题情况指定。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上会前应与列席人充分沟通议题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3.拟上会讨论的议题应符合“必要、急需、成熟”原则。

必要:拟提交的议题,应是需要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或决策的重要党政工作事项。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管(联系)校领导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具体事务和专项业务问题,分管(联系)校领导应自行负责,不提交两会讨论。凡通过正常行文经领导同意会签能决定的问题,原则上不再提交两会讨论。

急需:根据工作事项的时限要求或紧急程度提出并确定议题,时限要求高或者比较紧急的议题优先安排。

成熟:凡提交两会讨论的问题,如有必要,上会前应进行调研;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事先应进行充分协商;重大事项应进行充分论证;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应履行有关民主程序;涉及法律法规问题须事先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审议学校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合同等事项,须事先提交党办、校办政策法规科审核;属于学校专门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责范围的议题,应先通过专门领导小组、委员会讨论,提出明确意见后,再提交两会讨论。

4.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提交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会议材料定稿后,请按要求提交党办、校办秘书科整理汇总。遇重大议题或会议材料内容较多、较复杂的(如规范性文件、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活动方案、重要合作项目等),请上会部门需提前2天发送会议材料给校领导、列席会议领导和该议题列席人员审议,以便与会者提前准备意见。

会议材料内容应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或方案。决策类议题材料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简要阐述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介绍需会议决定问题的背景(由来);提出解决方案或倾向性意见及其依据,一般应当提出2个以上的决策方案或意见,对每个方案或意见的利弊都应作简要分析。

原则上凡列入两会的议题均须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最多不超过2份文档(有多个文件的,请自行合并整理后提交),并请按照材料的重要性进行编号排序。为保证会议材料质量,原则上以每周五下午5:00作为提交议题材料的截止时间。在南校区举行会议的,word和excel文档须转为pdf格式后提交。

5.会议要求: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事先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议题汇报人在汇报时应准确、简练,不要涉及议题以外的内容,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或接听电话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话题等。除与会领导和会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原则上不得出入会场。

严格保密纪律,两会讨论的涉密事项,不得外传。

6.两会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联系)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两会提供专题书面报告。

7.对两会决定的且需要办理或执行的事项,党办、校办进行督办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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