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合同审批流程图
(二)一般合同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1.审批
学校各单位需要对外签订一般合同的,按照以下权限申请审批:
(1)不满5万元的一般合同,由各单位自行审批、签订;
(2)5万元以上的一般合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2.签约
(1)不满5万元的一般合同,由各单位自行签章;
(2)5万元以上的一般合同,可以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校长办公室复核并加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同专用章”。
3.备案
各单位负责合同的实施,并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台账。
(一)重大合同审批流程图
备注: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同管理规定》(广外校〔2023〕9号)第八条规定,学校重大合同包括:
1.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事宜;
2.合作办学事宜;
3.申请成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4.从事投资融资、担保、大额资金借贷等经济活动的;
5.涉及学校重要合法权益的其他事宜。
(二)重大合同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1.立项
除了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合同外,重大合同事项应由承办单位报校长办公会立项后,再开展合同起草工作。
2.审批
重大合同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应提交校长办公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核并会签。
会签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承办单位。
3.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议
会签后的重大合同经过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议。
4.签章
重大合同,应当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使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章,并加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章。
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学校分管(联系)校领导可以代表学校签订重大合同。
5.存档
签约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报送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