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12 浏览次数:
注:
1.起草单位按程序进行合同审批。在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到校长办公室用章,同时提交《合同审批表》和合同文本原件(含法律意见书)至校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备案、存档。
2.校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北校区行政楼223房)联系电话:3620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