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使用说明
近期,学校在南、北校区行政办公楼分别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关于电子显示屏的使用说明如下:
1.电子显示屏主要用于发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与重大会议的庆祝标语、宣传标语以及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2.鉴于电子显示屏每屏字数有限,原则上发布字数控制在30字/单词以内,显示内容应简明扼要。
3.发布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请提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填写《行政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预约申请表》(可在校办网站下载),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纸质版送校办审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信息,予以发布。如当天有大型活动或会议在行政办公楼召开,需使用电子显示屏,则在提交《党校办会议室使用申请表》时一并申请使用电子显示屏即可,无需再填写《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
4.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非工作日发布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校办提出申请。
5.校办在各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先后有序的原则统一安排信息发布。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校行政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预约申请表
预约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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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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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
发布信息的文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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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单位负责人 意见 |
签名: 日期: |
校办意见 |
签名: 日期: |
备注 |
1、电子显示屏每屏字数有限,信息务必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字/单词以内。 2、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请将表交至校办综合科;联系电话:北校区36207007、南校区39328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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